日本擬將飄移列入危險駕駛罪 致死傷最高可判囚20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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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日本擬把飄移列為危險駕駛行為
  • 新法最高可判囚20年
  • 2013年京都飄移事故揭示法例漏洞

日本政府近期加速檢討《汽車駕駛致死傷行為處罰法》,並首次明確提出將「飄移」列入危險駕駛類別,作為可被科以重刑的惡性駕駛行為。若造成死傷,涉事者最高可被判監20年。當局希望藉修例堵塞現行法規的灰色地帶,加強對高風險駕駛行為的阻嚇力。

修法背景源於2013年京都府八幡市一宗嚴重交通事故。當年一名司機在公路上進行飄移動作,失控撞上護欄並衝上行人路,導致五名小學生受傷。雖然檢方以危險駕駛致傷起訴,但法院認為涉事車輛並未超速至既定的「高速」標準,因此不符合危險駕駛的法律定義,只能依過失駕駛論處。判決結果引起社會強烈質疑,亦暴露出法例無法涵蓋蓄意飄移等惡劣行為的漏洞。

為回應輿論及社會對交通安全的關注,日本法務省於2024年2月成立專家小組,針對危險駕駛罪進行全面審視。建議內容包括訂立更具量化的標準,例如當車速超出法定上限1.5到2倍時,即自動構成危險駕駛罪。另外,飄移、刻意甩尾等蓄意操控行為也將明確納入懲罰對象,不再依賴法官自由心證判定危險程度。

法務省強調,修法目的在於提升道路安全,阻嚇惡意駕駛行為,並避免司法實務再次出現「有違常理」的輕判。專家預料,一旦修法通過,執法機關將能更有效處理街頭飄移、改裝車夜間聚集等高風險事件,減少交通事故與人員傷亡。

日本國會預計近期展開審議。若立法順利,針對飄移與其他危險駕駛行為的刑責將全面提升,為日本交通法規帶來重大變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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